开封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度开封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汴分支机构;引进市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开封,推动市内金融机构“走出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四)牵头负责全市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五)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全市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驻汴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全市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全市金融风险事件。

(八)负责全市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九)负责全市金融行业入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内设机构5个: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金融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银行保险科(挂地方金融机构协调科牌子)。拟订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驻汴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拟订全市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管;配合驻汴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做好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监管工作。

(三)地方金融监管科。负责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行业改革和发展,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区)金融工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四) 资本市场科。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拟订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权益类交易场所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开封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负责全市金融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研判;负责全市金融业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门户网站、公众号建设和技术维护。

(五) 金融稳定科(挂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全市金融风险,处置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全市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开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金融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县(区)金融工作部门法治建设;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提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开封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1 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0.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5.71万元,增长37.68%。主要原因是开封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8月因机构改革人事财务脱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决算数据为8月-12月共5个月的财务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07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2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4万元,占30.98%;项目支出701.53万元,占69.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0.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5.71万元,增长37.68%。主要原因是开封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8月因机构改革人事财务脱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决算数据为8月-12月共5个月的财务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04万元,增长33.85%。主要原因是开封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8月因机构改革人事财务脱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决算数据为8月-12月共5个月的财务数据。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8.66万元,占96.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万元,占1.42%;卫生健康支出9.9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13.41万元,占1.32%。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万元,项目支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表该科目包含项目支出预算,决算表该科目中不包含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5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表未设置该科目分类,决算表中项目支出按该科目进行分类支出,且年中追加金融机构奖励资金6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消耗去年结转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中将该科目预算支出归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消耗去年结转结余。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消耗去年结转结余。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68万元、津贴补贴15.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3万元、医疗费10.82万元、奖励金27.54万元、住房公积金26.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公用经费7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10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劳务费0.82万元、委托业务费0.01万元、福利费1.9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突发影响取消相关公务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量。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公务活动。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共对8个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共涉及金额157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要求,在绩效自评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前提下,统筹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寻找差距,积累经验,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总体评价为优。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的前提下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7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封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8月因机构改革人事财务脱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决算数据为8月-12月共5个月的财务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