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健全完善重点工作金融服务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重大项目“三个一批”、高标准建设“六大片区”工作部署,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行和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市金融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汴金文〔2021〕52号),成立了市金融服务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人员组成、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为切实做好市县、金融机构层面协调工作,现就健全完善重点工作金融服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重大项目“三个一批”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是全市上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抓手,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倾力支持灾后重建,坚持项目为王,全面服务企业,全力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要加强工作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对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和重大项目“三个一批”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要比照市级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外部加强协调联动,内部实行归口负责,统一工作责任、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各类市场主体资金要素保障。请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任务,抓好推进。市金融局将根据健全完善后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通报情况,督导落实。

二、认真落实政策,深入开展金融服务

针对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和重大项目“三个一批”等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投放、企业纾困帮扶、推动工商业恢复生产等政策举措,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行开封中心支行、开封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就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全面深化企业金融服务、重大项目金融保障、多层次银企对接等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贯彻落实,加大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全面深入宣传政策,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银企对接,确保惠企惠民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金发〔2021〕124号)和《开封市金融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若干措施》(汴金文〔2021〕46号)要求,对 2021年7月1日以来到期的企业(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灾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免收罚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确保应延尽延、应延快延,维护企业正常征信记录,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进行司法诉讼,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坚决扛起责任,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岗到人,全面落实“13710”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市场主体的金融获得感、满意度。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要加强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横向协调、纵向联动、与金融机构组织协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各个问题切实解决。各金融机构要拉高标杆、对标先进,全力争取上级行在资金规模、特别政策、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地方协调配合、市县两级机构联动,统筹调配系统资源,优化内部业务流程,确保资金要素供给合理充裕,确保全市金融服务工作再上台阶。

请各县区金融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健全完善相应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联系人:李晓亚 23801358    翟北北 22356396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