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融工作局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六项措施助力乡村振兴谋新篇

今年以来,市金融工作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委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握政治方向,紧抓历史机遇,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全力支持乡村振兴。4月30日,市金融工作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科室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开拓进取、克难攻坚,扎实开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争取各项金融支持措施落到实处。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涉农贷款余额740.97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6.7%;较年初增加10.9亿元,占新增贷款余额的13%。农业保险所有类别保费收入为1.72亿元,赔款共计5654.07万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强化政策引领 做实谋篇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开封实际,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人民银行开封中支、开封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起草了开封市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对过渡期政策进行明确,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创新金融产品 提升乡村服务效率

协调各金融机构持续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结合优势特色产业,推广“惠农E贷”“花生贷”“生猪贷”“微业贷”“大蒜价格保险”等金融产品,解决农户和企业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助力现代农业及小微企业的发展。截至目前,“惠农e贷”余额达9亿元,较年初增加2.8亿元;“花生贷”“生猪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今年累计发放881笔3.88亿元;“微业贷”服务模式为我市农户提供了约114万元的贷款服务,有效解决了经营面临的资金难题;开展大蒜种植贫困户的大蒜价格保险,2年来,承保大蒜价格保险共计7.42万亩,为21848名贫困户种植的大蒜提供了2.34亿元的风险保障,赔款支出达到1089.7万元。

对接重大项目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协调全市金融系统围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要求,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带贫企业、农业合作社精准对接为抓手,积极对接、服务全市乡村振兴“1+6”示范带等重点项目和关键企业,不断满足乡村振兴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其中市农发行为兰考县、祥符区美丽乡村项目累计审批贷款12亿元,投放8.7亿元,支持兰考县、祥符区、通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累计投放贷款8.6亿元。同时,积极申报成立杞县大蒜交易中心,有力支持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

对接资本市场 支持龙头企业上市

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挂牌,建立了“四板—三板—主板”阶梯推进的企业培育机制,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给予业务上的优先支持、政策上的重点辅导和审批核准事项上的主动服务。为瑞通灌溉、潘安食品、丹富仕饲料等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一对一开展上市辅导,使农业龙头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争做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排头兵。同时,组织银行业和证券业机构到“两园一区”推介特色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的农业企业认识资本市场。

建设信用信息平台 推动普惠金融工作

为最大化的发挥数据效能,深化普惠金融建设,市金融工作局与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人行开封中支、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信办等单位联合研究,建设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客户通过手机端等应用界面申请贷款,客户和银行无需见面,几分钟内即可完成授信、审批、放款,大幅提高贷款投放效率,有效解决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群体融资难、慢、贵的问题,为我市乡村振兴等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优化金融环境 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加强对乡村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督促地方法人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格要求地方法人机构执行“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的要求,做到线下资金业务不出省,严禁发放委托贷款、委托签发承兑汇票、发放异地贷款。继续坚守信贷主业定位,稳步提升新增可用资金投放本地的比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作出风险提示,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在2020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公众满意率调查中成绩突出,其中“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满意率均位于全省前三名,有效保障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